6月28日,甲方在曲阜举办了“和顺门窗招商洽谈会”,乙方认可甲方的加盟政策,有意加盟“和顺门窗”,并就如下事宜达成共识:
甲方同意乙方为区域唯一销售代理。本授权意向有效期为30天。30天内,乙方未与甲方签订《加盟合同》,本意向终止。
甲方协助乙方确定店铺位置,并提供经营建议。
乙方在2015年6月29日前签订本意向书,且在2个月内签订《加盟合同》,甲方体现合作诚意,给予减免1万元加盟费的奖励,只需缴纳加盟费1万元。免交加盟保证金20000元。
《意向书》签订后,甲方将根据乙方的需求,派出业务经理予以帮助办理相关事宜。
本意向书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签字生效,双方各执一份